8.18华商海外投资定居政策解析会
主 办
华商移民-上海菲沙河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
活动时间
2012年8月18日星期日 13:30PM
活动地点
上海菲沙河出入境 会议厅
上海市复兴东路733号香港名都802室
活动议程
席位有限 敬请预约400-600-2678 或 021-3126 2626
● 主申请人至少3年的创业经历(必须是企业股东身份)
● 主申请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在30%以上;
● 公司营业额的要求,如果是房地产或者建筑相关行业,年营业额要达到2亿新币以上,如果是其他行业,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新币以上;
● 可以多家公司同时申请满足营业额的要求,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主体公司
● 申请时要支付申请费5650新币(以家庭为单位)
2、希腊投资移民
● 最少投资额36万欧元购买70千瓦的太阳能电站,50万欧元购买100千瓦太阳能电站;
● 投资者无需学历证明;
● 投资者可以携家眷移民:夫妻关系和法定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子女,具体情况按照希腊政府的移民法规操作;
● 无需投资购买房地产;
● 投资款可以人民币/ 美元/ 欧元/ 港币形式支付;
● 投资者和他/她的家人无犯罪纪录证明 。
3、香港投资定居
● 申请人的年龄在年满18周岁,且无犯罪记录。
●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两年前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净资产
● 申请人将至少1000万港元资产投资于特许投资资产范围。连续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,便可申请香港居留权。申请者不能在7年内将投资以任何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它机构,抽取资金离开香港,否则很可能被终止移民资格。
● 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居居留权,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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