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日本法务省1999年颁布的“关于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入境、居留管理的指针”的定义,研修生通过在日本的研修,学习和掌握日本企业的技术、技能、知识和管理经验。因此又称为“产业留学生”。
它要求研修生在赴日之前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,赴日后须进行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研修,回国后就从事与在日本学到的技术知识相关的工作。根据企业工种的不同,研修生在企业修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和三年。研修生进入日本的企业进行第一年的研修时被称为研修生;根据工厂的不同作业工种,第二年以后可以转为技能实习生。研修生每月的劳动所得一般叫做研修津贴;技术实习生原则上属于工厂的从业人员,每月的劳动所得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个人。
研修生能打工吗
在日本,外国人的活动必需留资格规定内的范围,超出范围的活动是要资格处活动证明的。因此,研修生只能在规定的会社工作。既不能申请资格处活动证明,更不能到外面打工。研修生到外面打工,就是违反入管法,只要被入管局发现的话,就有可能遣返回国。
日本对接受研修生的主要渠道和机构
日本接受外国的研修生包括政府接受和民间企业接受,二者有本质的区别。政府接受的研修生纯属研修,其性质是业务交流或业务学习,人员一般为国家公务员,期限较短,有的甚至只有1周,最长也不过半年左右;企业接受的研修生主要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听过合资企业或贸易伙伴接收;一种是通过商工会议所等团体接收。大量没有海外交易关系的中小企业一般采取第二种做法,这也是中日研修生合作的主要的方式和对象。
1、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:是日本接收研修生的主要机构,于1991年设立,是一个半官方机构。不仅负责“提供信息和介绍业务”,而且承担接收外国研修生有关政策制定等的政府职能。目前该国已与中国、印尼、越南、菲律宾、泰国、秘鲁、老挝、斯里兰卡、印度、蒙古、乌兹别克斯坦等12个国家13个机构建了联系。其中与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建立了对口联系。
2、社内移动: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上,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转移选派研修生到日本本部企业研修。
3、友好城市:通过友好城市之间可以进行外派研修生的合作。
4、科研单位:行业与行业之间交流研修生。
5、劳动经营协会:未加入行业组合的中小企业需要研修生、可利用此渠道,但是手续费较高。
6、艺能人演出:目前需要4万人左右,日方一次性签证3个月,可再延长3个月,工资15万日元左右。我国目前不允许此类劳务的外派。